医疗保险报销新规定2023年最新政策主要涉及统一的医疗保险报销比率、增加住院报销项目、加强药品报销比率等方面。医疗保险可以保险的目录发生了要紧变化,调整了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有关医疗目录,更多的药物被纳入可报销名单。
1、统一的医疗保险报销比率
新规定推行后,医疗保险报销比率将统一调整为80%,覆盖的项目主要有住院成本、门诊成本、药品成本等。这意味着参保职员在享受医疗保险待遇时,报销比率将愈加统一和公平。
2、增加住院报销项目
新规定推行后,医疗保险机构将在住院报销项目中增加强型设施检查、医疗机构管理成本等内容,以更好地保障病人的就诊权益。里面调整了癌症,高血压,糖尿病等疾病的有关规定,扩大了有关医疗目录,更多的药物被纳入可报销名单。这将为病人提供更多的报销项目,减轻病人的负担。
3、加强药品报销比率
为了更好地保障病人的用药权益,新的规定将在药品报销比率上加强,报销比率提升到90%,并且将药品分为三类。这能够帮助缓解病人在药品成本方面的负担。
4、市外医院住院报销政策
参保职员在市外医院住院所发生的符合医保基金支付范围的住院成本,根据以下规定支付:
1.经批准转院的医疗成本,先由个人自负10%,剩下部分再按规定报销。
2.没有办理转院审批手续的医疗成本,首次先由个人自负20%,第二次先由个人自负30%,剩下部分再按规定报销,第三次及以上的不予报销。
5、其他医疗保险政策
1.在职职工年度内符合基本医保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累计超越2000元以上部分,由医疗保险基金报销50%,个人自付50%。
2.合同期内派遣职员2000元以上部分报销50%,个人自付50%。
3.参保职员要妥善保管好在定点医院就医的门诊医疗单据,作为医疗成本报销凭证。
4.三种特殊病的门诊就诊,如恶性肿瘤、器官移植和血友病等,可以根据住院政策进行报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保条例》
第二条 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职员需要根据本条例参加基本医保:
企业及其从业职员;
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职员;
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职员。
上述单位的退休职员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打造城镇从业职员基本医保基金,实行个人医疗帐户与基本医疗统筹基金支付相结合的规范。个人帐户的所有权是个人。统筹基金的所有权是参加基本医保的全体职员。
:未经授权,转载需要注明本站出处链接,不然将追究法律责任,日前有不法分子紧急侵犯本站权益,已走法律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