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老人订立遗嘱时,会依据生前照顾我们的人挑选财产继承人,所以,如果是亲生子女有不孝,老生活前未尽到赡养义务的,那样老人或许会写遗嘱将财产给外人。那样,这个时候作为老人的亲生子女,或许会极力反对。
老人自己写遗嘱,即为法律意义上的自书遗嘱,按规定,订立自书遗嘱时出于自己真实意思表示,并且自书遗嘱符合相应的法律需要,那样即具备法律效力,被指定人可以继承财产,别的人无相反证明不可以反对。
按规定,老人写遗嘱时符合以下需要:
1、有遗嘱能力
遗嘱人要有遗嘱能力,假如具备以下状况的,将不可以做遗嘱人:
(1)无行为能力人,譬如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完全丧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病人;
(2)限制行为能力人,譬如不可以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成年人。
2、有真实意思表示
假如遗嘱人被继承人威胁、胁迫、欺骗等订立遗嘱,或者已经订立好的遗嘱,非自己意愿篡改、伪造的话,那样就不是意思表示真实。
3、符合法律和社会道德
遗嘱的内容需要符合法律,并遵守社会道德。假如订立遗嘱时没保留缺少劳动能力又没生活来源的继承人必要的遗产,那样订立遗嘱后,将对应当保留的必要份额的处分无效。
4、符合法定的形式
自书遗嘱,要遗嘱人亲自书写,由遗嘱人签名、并注明年、月、日。
所以,符合已上需要,老人将财产指定给外人,别的人即便是亲生子女,也要按遗嘱进行,反对的话得提供相反证据。
最后,为保证将我们的财产留给自己认可的人,法律上并不限制老人是不是将财产交给外人,不过外人被指定继承财产总是会产生争议,尤其是涉及的财产数额较大,那样在必要时可以找个专业律师提起诉讼处置。